• 三. 学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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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引用

    1、引用的定义

      引用是指把别人说过的话(包括书面材料)或做过的事作为根据。在科学研究中,以抄录或转述的方式利用他人的著作,借用前人的学术成果,供自己著作参证、注释或评论之用,推陈出新,创造出新的成果,称为引用。但“引用”是在自己本身有著作的前提下,基于参证、注释和评论等目的,在自己著作中适当使用他人著作的某一部分。两者间为主从关系,必须以自己著作为主,利用的他人著作仅为辅佐而已。

      引用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这很关键,常为区分抄袭与引用的界限。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近期某实验室内部发明了一项新型研究,但是该研究成果暂时处于专利申请的阶段,实验室学生小张近期在自己的论文中运用到了该成果,但由于该成果并没公开发表,且考虑到没有发表,也无标准的引用格式,小张便可以不用在自己的论文中标明该研究出处?(错误,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正、准确。

      在某个特定的领域内,可以在通常的教科书中很方便地找到,或者是被大家所广泛熟悉的知识称为公识( common knowledge)。对于公识,在引用时不需要注明出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于1945年,张三在自己的历史研究论文中讲到了这句话,因此也需要标明其出处?(可以不用标明出处,大家所广泛熟悉的知识称为公识,在引用时不需要注明出处))

    2、引用的形式

      1)直接引用(direct quotation):指所引用的部分一字不改地照录原话,引文前后加引号。

      直接引用必须:1)用引号把他人的观点、作品和自己的文章、著作区分开来;例如: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强调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引号内的内容便为所引用的文献中的原文2)通过夹注、脚注或尾注注明引号范围内的信息来源,诸如:作者姓名、文章或者著作的标题、出版商、出版年月和页码;3)引用量应保持在合理限度。

      (2间接引用(citation):指作者综合转述别人文章某一部分的意思,用自己的表达去阐述他人的观点、意见和理论,也成为释义paraphrase)。

      间接引用往往注入作者自身对原文的理解而为一种独特的表述,因此它也是一种知识创造活动。不是只把别人的句子改动一两个单词,或者只变动句子的结构次序而让原文的词汇原封不动,也不是只选择一些同义词去替代原文的词汇。如果以这些方法重组别人的文句,就是剽窃,而不是间接引用(教育技术是关于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这句话变动一下词语顺序:教育技术是关于学习过程和学习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这不是间接引用,而是属于抄袭))间接引用对注明出处的要求与直接引用相同。

    3、合理使用和适当引用的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2)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3)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4)使用他人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总结:已经发表,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教学等,且需要指明来源,不能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和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以上四个条件在判断使用他人作品行为的合理性时,必须综合考虑,只要不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合理使用即不能成立。

      一般学术论文是为了研究而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只要注明了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就属于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与范围之内了。在这个条件下,《著作权法》又进一步规定了“适当引用”的法律范围。

      学术论文中“适当引用”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27条指出,“适当引用”指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适当引用应具备的4个条件是:(1)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3)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4)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需要指出的是,构成适当引用的四个条件中,指明被引用作品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这一条最关键。因为即使其他三个条件都符合了,唯独没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也构成抄袭。

      《著作权法》第27条中(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按通常理解,“主要部分”主要是对量的规定,“实质部分”是对质的规定。

      一般而言,自己的论文中只适量地引用了他人作品中的观点、论据或内容,而不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观点及论据或主要内容,则属于适当引用的范畴;若是在自己的作品中大量地引用他人作品的观点、论据或内容,从而使自己的作品的大部分或主要观点、论据或内容是照搬他人作品的结果,则属于抄袭的范畴。

      从质上看,“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可以理解为:即使在量上没占主要部分,但是该作品的实质内容即主要观点,也可说是一篇文章的核心论点是他人的,即使没有引用他人的原话或引用数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使注明了来源,也不应属于适当引用。

    • (二)注释(annotation)

    1、注释的定义

      注释亦称“注解”,指对书籍、文章中的词语、引文出处等所作的说明。注释是学术论文的附加部分,其作用是说明论文中的引文出处,或者对论文需要加以解释的地方予以说明。注释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在《著作权法》术语中,注释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中:“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中指出“注释指作者进一步解释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注释安排在当页页脚,用带圈数字表示序号,如注、注等,注释的序号与文中序号一一对应”,“注释是在文章中对一段话、一句话的深入解释,一般用[ ]、《 》号说明此段文字出处,或者此种观点出自何处”。

    2、注释的形式和规定

      (1夹注。在正文中或图释中注释,即要在注释的字词后面加上括号,在括号内写明注文(例子:网络课程是在教育理论(课程论、学习论、教学论)指导下借助于网络实施的以异步自主学习为主的课程,是为了实现某学科领域的课程目标而设计的网络学习环境中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的总和(武法提,2006))夹注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引文,在引文后注明出处;二是间接引文,在表述后面注明他人的姓名及其见解发表的年份;三是对文中某个词语做简单说明或标出其另外一种提法;四是引文为短语,在引文后注明(某某语)即可。

      (2脚注。也叫页下注,即在需要注释的地方用之类的标示,把注释的内容置于本页下端。

    实例:

      (3尾注。把注释集中于全文、全书或书中某一章的末尾。

    实例:

     

    • (三)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的定义

      参考是指参合他事他说而考察之;文献是指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亦指与某一学科有关的重要图书资料,今为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统称,即用文字、图像、符号、声频、 视频等手段以记录人类知识的各种载体(如纸张、胶片、磁带、光盘等)。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05)提出,参考文献指“为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当然,在这里引用可以是直接引用原文,也可以是间接引用即借鉴、吸收其思想、观点;而“文后”二字,则表明参考文献不属于正文部分,而是放置在正文之后作为补充说明。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说法是:“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这里强调“参考”二字,即这些文献资料对作者写作该文起了参酌、参照的作用。

      《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关于参考文献有这么几段话:“为了反映论文的科学依据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应在论文的结论(无致谢段时)或致谢段之后列出参考文献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在这里,不仅指明了列出参考文献的目的,而且就其内容做出了一定的要求。

      参考文献是撰写或编辑科技论文或论著时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的引用注释和参考文献能体现学术论文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反映论文的起点和背景、深度和广度,同时反映了作者承认和尊重他人研究成果及著作权的科学态度与学术品质。

    2、参考文献的规定

      (1)参考文献的选择有原创性、必要性、重要性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要求文献必须数量充分、重点突出、原创报道、著录规范。作者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必须严格遵守参考文献著录的规则,著录作者阅读过、原创的、精选的、与所著论文相关的文献。

      (2不许因为作者或编辑部原因,故意引用本人、他人或某个刊物的文献。

      (张三近期完成了一项研究,并书写了一篇论文,准备往期刊A投稿,投稿之时发现在参考文献上引用期刊A的文献较少,因此为了增加投稿接受率,张三在文中故意多引用来自期刊A的文献。(张三做法不妥,研究者不能故意引用本人、他人或某个刊物的文献))。

      (3不应该隐匿参考文献。论文中采纳了他人的论述,吸收和利用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却有意不将其作为注释或参考文献列出,回避文献出处,使人分不清哪些是他人的已有成果,而哪些是作者自己新的学术创造;有意隐匿重要文献是无创新性、低水平劳动的遮羞布。与剽窃和抄袭的区别在于,作者虽付出了大量劳动,得出了研究的观点,但为了突显研究的创新性,论文中故意不著录查阅到的相关或类似研究文献,等于变相将前人的成果据为己有;或为了遮掩作者研究的不足,故意隐匿他人在这方面有关的正确观点。

      (4不许引用无关参考文献。作者为了彰显自己查阅了大量文献,故意列出一些与研究内容基本没有关系的文献(张三最近在完成自己的硕士论文,为了凸显出自己工作量大,将与主题无关的英文参考文献,在自己的论文中进行了引用。(行为不当,研究者不能引用无关的参考文献))作者根本没有查阅,而是直接从他人的参考文献中搬来;或为了表示作者的研究水平和能力,列出一些无关或看似有关,实际上根本没有查阅的文献。(张三最近在完成自己的硕士论文,为了凸显出自己工作量大,将原本没有阅读的英文参考文献,在自己的论文中进行了引用。(行为不当,研究者不能列出一些无关或看似有关,实际上根本没有查阅的文献))

      (5参考文献一般放在论文尾末,编排格式可按国家标准局制定的《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或相关刊物的要求执行。

    • (四)综述

    1、综述的定义

      综述意思为综合叙述的文章。英文“review”有“回顾、评述”之意。综述是对科学研究中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信息资料,对大量原始研究论文中的数据、资料和主要观点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提炼,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综述的“综”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精练简明,具有逻辑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综述属三次文献,专题性强,具有一定的认识深度和时间性,能反映出某一专题的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回顾也有瞻望,可以是提出问题,也可以是提炼新思路、新方法,具有较高的信息学价值。阅读综述,可在较短时间内了解该专题的最新研究动态,可以了解若干篇有关该专题的原始研究论文。

      在决定研究课题之前,通常必须关注的几个问题是:调研相关课题研究取得的进展;已完成的研究有哪些;以往的建议与对策是否成功;有没有建议新的研究方向和议题。文献综述旨在整合该研究主题的特定领域中已经被思考过与研究过的信息,并将此议题上的学者所作的努力进行系统地展现、归纳和评述。

    2、综述的特点

      (1)综合性:综述要纵横交错,既要以某一专题的发展为纵线,反映当前课题的进展;又要从本单位、国内到国外,进行横的比较。只有如此,文章才会占有大量素材,经过综合分析、归纳整理、消化鉴别,使材料更精练、更明确、更有层次和更有逻辑,进而把握本专题发展规律和预测发展趋势。

      (2)评述性:是指比较专门地、全面地、深入地和系统地论述某一方面的问题,对所综述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反映作者的观点和见解,并与综述的内容构成整体。一般来说,综述应有作者的观点,否则就不成为综述,而是手册或讲座。

      (3)先进性:综述不仅是写学科发展的历史,更重要的是要搜集最新资料,获取最新内容,将最新的科学信息和科研动向及时传递给读者。

    3、综述中的相关规定

      1)检索和阅读文献是撰写综述的重要前提工作。一篇综述的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对本专题相关的文献掌握程度。如果没有做好文献检索和阅读工作,就去撰写综述,是决不会写出高水平的综述的。

      2)注意引用文献的原创性、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 点雷同,有的文献在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原创性、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好的文献。

      3以评述为主,不可罗列文献综述一定有作者自己的整合和归纳,而不是将文献罗列,看上去像流水账。

      4)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

      5)综述中引用文献与其他科研论文一样,遵守“适当引用”的规范,防止抄袭。有人错误的认为综述论文可以大段抄写别人的研究结果,所以最容易出现抄袭现象。综述中的引用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避免抄袭。1)引用文献要是原始文献,必须是自己通篇阅读后,了解了文献的整体意思,才能做到正确引用。不能引用别人的转述或把别人对该文献的评价作为自己的评价。2)引用文献不是照抄别人的表述方式,应该对前人文献的方法或结果进行归纳、总结、综合与分析,不是流水账式的罗列。一般认为在综述中全部引用的内容不应超过50%,更多的要是作者自己的综合概括与分析,从“量”上避免抄袭。3)综述中经过对前人研究的综合概括与分析,要提出自己的观点,要从“质”上避免抄袭。

          问题与讨论:1)一位研究生在他的学位论文中,试验与结果分析、讨论、结论等都是自己完成的,而且很有新意。论文通过答辩,并被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但在评选中发现该论文的第一部分文献综述却是大量引用另一位已毕业研究生的文献综述,其引用量已超过50%。你认为是否可评为优秀论文?(不能,该生违背了学术道德规范,引用文献不能照抄别人的表述,应该对前人文献的方法或结果进行归纳、总结、综合与分析)2)有的作者在写“综述”文章时,尽管也阅读和引用了一部分原始文献,但更多的内容来自别人对同类学科的“综述”,结果文章成了“综述的综述”,但作者的综述能力很强,通过编辑部的审稿也发表了,你又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该作者违背了学术道德规范,引用文献要是原始文献,必须是自己通篇阅读后,了解了文献的整体意思,才能做到正确引用)。

    • (五)编、编著和著

    1、编、编著和著的定义

      “编”原指古人用皮条或绳子把竹简编排起来,引伸而有排比、整理、组织之意。书籍的编是指系统整理已知的资料或前人、他人的成果, 如编辞典、教科书、年鉴等。编书是将已经存在的文章、书籍等内容有选择性地辑在一起,这些文章书籍的内容一般不是编书人自己的工作或用自己的话写出来的。

      所谓著,在于言人之所未曾言,在于能发挥自己的独到见解,有开创、创新的性质。任何创造性的见解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取得的;因此,著也可适当引用他人的工作或成果作为参考。著书主要是用自己的语言来阐述自己的工作而形成的书。

      所谓编著,将编和著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工作。各学科的基本知识作品、普及性质的读物、以不同程度学生为对象的教科书,对某些问题的综合介绍等,都是编著工作致力的对象。编与著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在编纂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便是编著。编著书有的内容是自己的工作而且是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的,有的则是编进来的。

      总结:

    • 编:就是把别人的文献,进行系统的整理;
    • 著:就是自己提出的思想,自己写的著作;
    • 编著:就是整理已有的资料,也提出自己的见解。

    2、编、编著和著的区别

      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编虽然是整理前人的成果,但是需按照一定的方针、体例和中心来重新整理归纳,它不是简单的抄撮,编本身就是一门学问。著是作者(责任者)本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提出独到的观点或见解。独创的成果具有科学的继承性、连续性和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和渗透性,必然要引用一定量的他人的方法、数据和观点等做参考。编著是在整理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发挥。

    3、编、编著和著书的引用规定

      (1)编书时,按照编者自己的逻辑关系将前人的成果编辑成书,例如教科书、工具书或技术手册之类的科技图书,内容可能均不是编者当时独创的,这时可以不在正文中标注出处,但应该在图书最后附上所有的参考文献,也可在每章末列出该章的参考文献。

      编书(如教科书)时将他人的作品当作书的某篇章,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所说的合理引用,而应属于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使用人虽然指明所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但是,这种使用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引用的目的,而是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经作者的许可方可使用。如果未经作者许可就使用其作品,则属于对作者著作权的侵害。

      (2编著工作要求编著者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要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对于资料能辨别主次,善于取舍,在文字表达上能做到叙述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寓著于编,从整理、叙述已有成果上表达作者自己的立场、观点。编著不但要向读者提供具体的知识,而且从体系、方法方面给予读者以启发,使之能作进一步的探索。编著中的引文部分需在正文中标明出处,可采用“顺序编码制”或“作者出版年制”,并在文末或章节末列出参考文献的详细信息。在书后象征性的列举几个参考文献,或者仅用某些名家文献作点缀,或在前言、后记中说什么“引用文献未注明出处,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云云,都是不合乎学术规范的,实际是为其抄袭行径作掩护。

      编著经常有多人参加,参编人员可能分章节编写内容,一个编者同时或先后参加不同书籍的编写,有时会出现编写内容大量的重复,甚至完全相同,这是不合乎学术规范的。

      (3著书(专著)从内容来说是对某一知识领域所做的探索,是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它是属于一(学)派一家之言,并以本专业的研究人员及专家学者为主要读者对象的。专著必须包含作者(责任者)本人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提出独到的观点或见解,唯有如此才堪称为“专著”,作者才能称其为“著者”。任何一部具有创新内容的学术专著都必然要引用一定量的相关参考文献,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著作权角度看,为严格而明确地区分著者的创新内容与引用文献内容,就必须按规范引用、标注和著录参考文献。否则,不但无法明确体现著者的地位和水平,还会造成抄袭和剽窃的嫌疑。科技专著应该严格按照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用“顺序编码制”或“作者出版年制”在正文中具体标注引文内容,并认真著录参考文献表。

      著作中的引文要注意“量”和“质”的问题,在引用“量”上不能大段引用其他著作的文字,在“质”上不能直接引用和自己作品相同的实质性的内容;还应该在作品的适当位置如在注释或参考文献中,较为详细地说明被引用著作的相关信息,一般都包括作者姓名、著作名称、出版社和出版时间等内容。如果作者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含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份,作者的创作行为应该视为编著。

          问题与讨论:1)在高校,教师编书是经常的事,也是教学任务的一个方面。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编书时,有的编者整章搬用他人作品,即使是对某些用词或句子略有改动,是否也属不规范行为?(论著中用别人的文章属于引用,引用有引用的规范,若遵守引用规范则不属于不规范行为)2)有一本已出版使用两三年的教学用书,主编更换了约三分之一的参编人员,重新编写,换了一个书名又在另一家出版社出版。除新参加编写的人员外,其余原有参编人员多数对其编写的各章,都原封不动或稍作修改后,照搬到“新书”中来。试对这种编书行为做出评论。(因为编写内容大量重复,甚至完全相同,不符合学术规范,类似于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3)有时“专著”的内容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著者自己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而是翻译或参考国外文献资料写成的,却署名某某著。试对这种著书行为作出评论。(违反了学术道德,应该是某某译,而不是某某著)

          高校教师在编书的时候,若需整章搬用他人的作品,需要征得文献作者的许可使用,并按照标准格式在文中进行引用,标明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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