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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打鹿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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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打鹿的法律制度
在美国打鹿的法律制度
美国的野鹿分布特别广,从南到北都有,有很多人都是打鹿迷。在美国多年,还没有去打过鹿,觉得有点没有好好体验一下美国的一些社会生活。不久前到一个朋友家,他女友的小儿子跟我讲打鹿的时候,俨然一副专业人士的口气,显得特别骄傲:“我告诉你的,我现在13岁了,总共打到了12条公鹿,只打了一条母鹿。我卧室里的那差不多3尺长的鹿角就是我打的最大和最老的鹿上取下来加工的。”看着他说的那么得劲,我就说我下次加入他们的打鹿活动,于是他就很认真地和我讲起了打鹿的一些注意事项,我从中还真学到了一些基本的守猎常识。通过这小朋友的教育,我知道了:如果要打鹿,那么首先就得要知道去那里打,然后查出这个地方在这个时候的规定,这样才能保证不违法,不被警察给抓住而被法院判罪。
打什么样的鹿和用什么样的武器打鹿以及能不能带狗来协助打鹿,跟时间和地域有很大的关系,联邦政府和本地政府都有些相应的法律规定。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年可以打的鹿的数量也不一样。打公鹿,一般只能打那种鹿角已经硬了和分岔了的(母鹿是没有角的),而母鹿即使在打鹿的季节很多时候都是不能打的。这些措施都是根据鹿的生长和繁殖季节、一个地域内鹿的数量来规划的。例如,一般来说在母鹿开始交配和怀孕的季节对打母鹿是有限制的。如此等等,非常详细和繁琐,原来打鹿还有这么多科学、法律和讲头在里面。我后来也知道了,对鹿是这样的,对野鸭、野兔、野鸽等等都有类似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打鹿的季节在十月份开始,最迟到二月中结束,不在这个季节鹿是绝对不能打的。在这个季节里,又分为很多阶段,每个阶段一般是从几天到三个星期不等。在一个地域的打鹿季节开始的第一个阶段,一般只能用弓箭射杀,不能用任何其它武器,但公鹿和母鹿都可以打;第二阶段可以让年龄在15岁(不同地方也年龄限制也可能不同)以下的人用枪支打鹿,公鹿和母鹿都可以打,但不能有猎犬协助,并且只能是在私有的土地上进行;第三阶段所有的人都可以带猎犬和枪支打猎,在私人土地上公鹿母鹿都可以打,在开放的公有土地上只能打公鹿;第四阶段所有人都可以用枪支打公鹿或母鹿,但是使用的枪支只能是很原始的那种火药枪,打一枪就要装一次火药和弹丸;第五阶段可以用来打猎的任何枪支,在私人领地上可以打公鹿或母鹿,在开放的公有土地上只能打公鹿,但是不能带猎犬;第六阶段和第五阶段基本差不多,但是不管是私人还是公有土地上都只能打是公鹿,不过可以带猎犬;第七阶段又回到只能用原始的火药枪打鹿。
为什么要规定在有些时段里只能用比较原始的弓箭和火药枪打鹿的道理是:既然很多人喜欢玩这种户外打猎的游戏,不能完全禁止,并且这种活也有益与健康和社会,但是根据鹿的生活和繁殖特性和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就折衷一下,你可以玩,但在某些时候只能有某种方式玩,你有本事就打得到鹿,而鹿也不会在比较现代化的武器面前遭到大量射杀。能不能带猎犬,也是一个道理,因为如果你弄十几二十条狗来把鹿赶出来,那么鹿被打到的机会就大些,他们是根据鹿的繁殖和母鹿生产的时间段来分的。我听我的朋友解释说,有的时候,通过调查,如果某个区域内的鹿太多,影响生态平衡,就还要专门组织射杀。
我不竟感叹这些人为这鹿的事还真是动了不少脑筋,做了不少细致工作。这些法律既满足了人的一些喜好和天性,也保护了自然和维持了生态平衡。我不知道这个是叫人为本,还是鹿为本,好象两个都为。按我们国家现在热门的话讲,可能叫人与自然或环境的和谐吧。
学了这么多打鹿的理论,我觉得还是得付诸实践,于是我和朋友约好,去他们家的私人领地上打鹿。我先天到WalMart买了一个执照,还买了一凭鹿味液,一双山地鞋。打猎的服装我就没有买了,我朋友说他有多余的,借一身给我穿。我们晚上出发,和他开了大约七十五分钟的车到了一个“深山老林”里。他有一套度假用的独立房子在山上,一般是周末他和他老婆及孩子到这里来放松一下。这房子一般是不带外人来的,我这朋友在我手下工作多年,相处甚好,所以他带我到他这房子里来住一晚上,好在第二天早晨在五点来钟开始打猎。不过我得付他50美元作为在他山上打鹿的正常费用。打鹿要在早晨很早的时候比较好打,因为鹿白天睡大觉,晚上出来觅食和活动,早晨天开始亮的时候便回到隐密的树林里休息了。因此在天快亮的时候,就可以在一些预先看好的一些有鹿脚印的地方埋伏,等它们在这里路过“回家”。我的朋友给了我一支半自动步枪,我觉得我在来之前枪法练的还算不错了,只是手枪还是打不太准,步枪好象没问题。
我们两人骑着他的一辆四轮山地车,天还没有亮,刚开出没多远,在车灯下看到五六条鹿,傻傻地站在那里对望着车灯站着,我赶紧对我朋友说:“你开慢点或停下来,我来射击”。他立即说:“不行,绝对不能打,这叫Head Lighting,就是用强光照着鹿的眼睛,鹿就傻了,很容易打到的,这是要坐牢的,我们州里的一个议员几年前就为此坐了15天的牢。”我真是晕,这些美国人怎么就这么仔细和认真!可是法我是不想犯的,那就走吧。来到了他觉得很有希望打到鹿的地方,他给了我一个最好的位置,是搭在一棵很大的树上的一个了望架,他告诉我:一定不要动,千万不能有任何响声,鹿的视力很差很差,只有几米,但是听力和嗅觉特别的好,能听到和闻到几百米外的声音和气味,所以才要买一凭鹿味液喷洒在身上,使鹿闻到是鹿的气味,而不是人的气味。好家伙,我一动不动地端着枪,对着预先定好的方向,一埋伏就是两个多小时,鹿终于出现了,我稍微调整了一下枪的方向,鹿猛地朝我埋伏的树上看过来,我瞄准鹿的胸口部位,叭地开了一枪,可是鹿一个急转弯,撒腿就跑,我的枪开迟了点。我枪一响,我的朋友在十分钟里便赶了过来,他还以为我打到了鹿,我告诉他,我技术还是不行。聊了一会天,天也亮了,我们开着四轮山地车,满山转,觉得比埋伏在那里要舒服多了,原来打鹿还这么苦和累!
这次是没有打到鹿,但是我的美国上司送了我十来斤鹿肉,说是家里打了两条鹿。鹿肉是还不错,炖汤、炒、闷都不错。后来有人又送了我们很多鹿骨头,就用来炖汤喝(美国人是不会或不知道或不喜欢用骨头炖汤的),鹿骨头炖螃蟹算我的一大发明,我特喜欢。可是开始觉得很好喝,后来我算是吃腻味了。
吃完了鹿肉,喝完了鹿骨头炖汤,我就在想,是什么使得人们年年可以去户外打猎、在运动或满足自己爱好的同时、吃到百分之百的野鹿肉、还能使野鹿生生不息、造福人类呢?我想是靠了很多人艰苦细致的工作,科学的方法,然后是基于这些事实的法律,最后是这些法律的执行。如果不能很好地执行这些法律,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是白费了,我也没有鹿肉吃了,什么科学,什么法律制度都是空话。如果他们不能把一个州议员就因为用强灯照鹿的眼睛而打死了一条鹿而抓起来,在牢房里过那么15天,可能鹿早就没有了。违反规矩的人那里都有,从普通老百姓到高官,有坏事并不可怕,没有坏事情还要什么法律和管理,关键是两条:有没有一套协调和科学的法律制度,二是法律制度能不能对所有的人都能执行。如果有法律,但是不科学、客观和人性化,法律就没有效果;如果有科学的法律,不能很好执行法律,那么也没用;有单个的法律但没有一套综合的法律体系,单一的法律也没有用。我喜欢这些打猎的法律和这些执法程序,宁可那次没有打车灯照射下的鹿而最后空手而归,因为我今年还得去打鹿,明年、后年还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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