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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自己和更多的人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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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自己和更多的人得到幸福?
如何让自己和更多的人得到幸福?
“我只是想解决我自己生命中的困惑——如何通过我的行动让自己和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或许,这根本就不是我能完成的,但至少,我不会因此而退却和放弃,而宁愿不停的追问,不懈(xiè)的追求。” ——蒙晓燕做一名志愿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在蒙晓燕看来是一种幸福!
蒙晓燕是北京大学法学院2000级硕士研究生,北大法律援助协会会长,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志愿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3400小时。 曾参加第一届(1999-2000)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于河南省新县;2001年曾作为以传播文化为宗旨的民间组织——一耽(dān)学堂的志愿者,在中学义务讲授中国法律史;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1999年,面临毕业的去向问题,身边的同学纷纷出国深造或到企业、律师事物所发挥专长。蒙晓燕则坚持自己的志向,毅然选择到贫困地区支教。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到大别山革命老区河南省新县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在这一年中,她勤勉(qín miǎn)敬业,与队友团结协作,脚踏实地地实践着“志愿者”的精神。在教学方面,她虚心求教,勤于钻研,勇于创新,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知识含量大、形式多样、结构完整的教学模式,并被列为全县教改观摩(guān mó)课程;通过经常性的讨论和示范,带动了当地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观摩课程;通过经常性的讨论和示范,带动了当地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热情。在学校管理方面,她被聘(pìn)为校团委副书记,与其他志愿者一道,针对当地的教育环境推动了学教互动的管理模式和素质教育改革,深受学生欢迎且成效显著。
2001年,蒙晓燕又成为一耽学堂的志愿者,到中学义务讲授中国法律史课程。在此期间,她进一步深切地体会到,对社会发展目标极其现实条件而言,“贫困”不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而有多个层面的表现。在这些层面上,志愿者行动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蒙晓燕与其他同学一道重新组建了以“情系民权社会共建法治中国”为宗旨的北大法律援助协会,成功为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了2000多件专业法律咨询、调解和诉讼(sù sòng)代理的援助,充分维护了社会民众的合法权益。
2001年,蒙晓燕被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2002年又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目前,蒙晓燕和她的同学们仍在为推进贫困地区的法律服务,维护民众的权益和尊严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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