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复与妻子陈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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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复与妻子陈芸

    陈芸为沈复表姐,长沈复十月,二人幼即无猜,芸生而聪慧,刺绣之余渐通吟咏,沈复眷其才思隽秀,缔姻。及长,花烛之夕,比肩调笑,恍同密友重逢。自此耳鬓厮磨,亲如形影,常寓雅谑于谈文论诗间。二人琴瑟和鸣二十三年,年愈久情愈密,家庭之内,同行同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

    沈复曾于七夕镌“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图章二方,沈复执朱文,陈芸执白文,以作往来书信之用。二人又曾请人绘月下老人图,常常焚香拜祷,以求来生仍结姻缘。陈芸于珠宝不甚爱惜,于破书残画反极珍视。芸尝着沈复衣冠与夫一同出游,知音相得。后芸失欢于公婆,夫妻几度受逐于家庭,二人痴情一往,略无怨尤,患难之间感情益深,然芸终因血疾频发不止,魂归一旦。因贫困,芸至死不肯就医,弥留时惟心心念念缘结来生。芸虽亡,而沈复对她的深情却无止境。沈复与陈芸的事迹在沈复的自传《浮生六记》中有详细的记述。 

    沈复夫妇为家庭所不容,固然还有家族内部财产争夺以及小人拨弄是非、蓄意陷害等因素,但最本质的原因还是他们夫妇二人率真任情的个性作风与封建礼法相冲突。以家长和传统的眼光来看,沈复就是一个“不思习上”的败家子,而陈芸则是助纣为虐的坏媳妇。尽管因此遭遇种种变故,但沈复始终不曾因自己的品行而忏悔,他自信与陈芸相亲相爱是夫妻应有之义,自信个人才性无可指责,所以他敢于敞开胸怀,坦然相陈。他或许算不上伟男子,却绝对是一位奇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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