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

 

【摘要】“研究性学习”从内容构成看,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从其本质和实际发挥作用的角度看,更是实施过程所凭借的一种基本学习方式,是应当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所有内容和所有过程中的主导性学习方式。

关键词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规定: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我们以往的教学模式基本上是:灌输——接受,虽然也曾探索过各种不同的教学方法,但始终走不出“灌输——接受”的怪圈。学生学习方式基本上是:听讲——记忆——练习,再现教师传授的知识。学生基本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教师注重的是如何把知识、结论准确地给学生讲清楚,学生只要全神贯注地听,把老师讲的记下来,考试时准确无误地答在卷子上,就算完成了学习任务。因此,教师对学生的要求是“听”,听成为学生最重要的学习方法,教师在课堂上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听”,“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常常出现在教师给学生的评语中。这种教学模式使学生学习方法机械、呆板,靠死记硬背完成学业,当他们进入大学或走入社会后,明显地带有被动学习的特征,难以适应新的学习和工作。

综合课程的出现,势必会对学生的学习观念和方法产生深远影响。首先,综合课使学科知识学习走向综合化,这意味着在学习现有分科知识时,不能把它们看成孤立的体系,要设法在各科知识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对所学知识要有一个综合的认识。第二,综合课程在内容选择上注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结合,既传授科学知识和方法,又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注重兴趣、动机、意志的培养。第三,综合课程强调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关系,强调学生的学习不应该只是解题目,而应该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将所学知识加以运用,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学生来说是终身受益的。

综合课程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以知识的逻辑结构为主线组织教材;二是以主题或解决问题为主线组织教材;三是以学生活动为主线组织教材。“研究性学习”应贯穿综合课程的始终。

一、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掌握知识的多少已经不是最重要的,而如何掌握知识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个道理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所以,课堂教学的任务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因此,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改变单一的接受性学习方式,通过研究性学习、参与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等,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实现以人为本的,民主的,开放的,以终身教育为背景的,以信息技术和网络为支撑的新的素质教育。从而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对培养未来需要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性学习 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机构成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四大内容在逻辑上不是并列的关系,更不是相互割裂的关系。一方面,“研究性学习” 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习方式,这一方式渗透于综合实践活动的全部内容之中。另一方面,“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则是“研究性学习”课程探究的重要内容。

三、“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区别与联系

“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存在本质区别:学科课程是基于或主要基于学科的逻辑体系而开发的,掌握必要的体现于学科中的间接经验是学科课程的直接目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则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它以获取关于探究学习的直接经验、发展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直接目的,以个性健全发展为根本。

“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各门学科课程也存在内在联系:“研究性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不仅运用于“研究性学习”课程中,也运用于各学科课程中;"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所获得的直接经验与学科课程中所获得的体现于学科中的间接经验,两者是交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反相成的。

在教学实践中,处理“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关系可从二方面入手:第一,各学科领域的知识可以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第二,“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学科领域的教学中拓展和加深。

四、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的设计要适应研究性学习的开展

教学的目的是帮助每一个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教学策略应当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在教学中要突出强调,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提出问题、设立研究课题、分组、讨论、研究、调查、网上查询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使学习成为在教师引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过程。教师的主要工作是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构建共同参与、互相合作”的师生关系,实现教学民主和对教师与学生的解放。

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由学生自主提出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学生有与生俱来的探究的需要和获得新的体验的需要、获得认可与被人欣赏的需要、以及承担责任的需要,而这些需要的满足,必须具有一定的教育环境和适当的方法。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设置新的教学内容,强化探究性和实践性的教学目标,倡导新的课程形式,给学生提供一个开放性的、面向实际的、主动探究的学习环境。

五、倡导自主、探究、体验与合作的研究性学习方式

新的学习方式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在教学中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提倡学生参与确定学习目标、学习进度和评价目标,在学习中积极思考,在解决问题中学习。为实现互动式、交流式的合作学习,在教学中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了参与学习、体验成功的机会,在合作学习中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促进学生之间能有效地沟通。让学生独立、自主地发现问题,通过调查、信息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活动,经历过程获得知识与能力,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获得情感体验。

为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保证学生自主性、探索性的学习落到实处,在教学中,首先通过课程结构的调整,使学生的活动时间和空间在课程中获得合法地位。同时,通过改变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去学习,使学习过程变成学生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探索过程,并能针对不同的学习内容,选择不同的学习方式,使学生的学习变得丰富而有个性。

六、研究性学习效果评价的方式

为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也要改变学习效果的评价方式,淡化知识目标,注重学生对学习过程的参与和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注重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的情感体验和学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强调对过程的参与、理解与体验,对研究性学习而言,学生的广泛参与就是目的,在过程中获得了积极的体验就是成功。

对“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评价宜采用: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口头评价与书面评价相结合、小组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的实践活动进行质和量的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能、评价功能和激励功能,达到指导和帮助师生改进教和学的活动,不断提高“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质量和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中国教育报》《关于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思考》  吕达(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